證券代碼:600203證券簡稱:福日電子公告號:2025-002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擔保人名稱: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以諾通信”)、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諾通信”)是全資子公司。
●本擔保金額及已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向浙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浙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分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2000萬元(以下“1億元”、“萬元”均指人民幣)、4.000萬元、6000萬元;公司及以諾通訊為中諾通訊向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
以諾通信、中諾通信為上市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分別為10.84億元和6.75億元。
●這次是否有反擔保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
●特殊風險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被擔保人以諾通信和中諾通信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上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請注意擔保風險。
一、擔保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25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為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申請2000萬元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關于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開放金額4000萬元的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繼續為全資子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頭支行申請開放金額為6,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百萬元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廣東伊諾通信有限公司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6億元的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由于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浙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浙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頭分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分別為20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信用期限為一年,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同意公司和伊諾通信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信用期限為一年,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伊諾通信法定代表人石利竹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上述議案的表決是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2024年12月4日召開的公司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授權公司董事會審批2025年為其所屬公司提供不超過77.55億元擔保額度的議案》規定,本次擔保額度為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授權公司董事會審批2025年為其所屬公司提供不超過77.55億元擔保額度的議案》規定,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是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一)承諾通信
公司名稱:廣東以諾通信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900582954XX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注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利祥路62號
法定代表人:石利筍
注冊資本:4000萬元人民幣
業務范圍:一般項目:移動通信設備制造;移動通信設備銷售;移動終端設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電子設備制造;計算機軟硬件及外圍設備制造;數據處理服務;攝像機及設備制造;攝像機及設備銷售;電子專用設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研發;電子產品銷售;軟件開發;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智能無人駕駛飛機制造;智能家庭消費設備制造;數字家庭產品制造;物聯網設備制造;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電子元件及機電元件設備制造;電機及其控制系統研發;電機制造;服務消費機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設備制造;照明設備制造;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工業設計服務;智能車載設備制造;智能車載設備銷售;工程與技術研發;汽車零部件研發。(除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外,依法獨立開展營業執照)許可項目: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有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為準)
截至目前,該公司已持有中諾通信100%的股權,并將中諾通信作為中諾通信的全資子公司。以諾通信信用狀況良好,不存在影響其償付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項。其過去一年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二)中諾通訊
公司名稱: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27992098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2日
注冊資本:人民幣12000萬元
注冊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北站社區匯隆商務中心2號樓3502號樓
法定代表人:楊韜
業務范圍:移動通信終端設備軟硬件、手機及周邊配件、計算機及配套設備、電子產品、電子設備、電子元件、微電子設備、通信設備、智能控制系統產品、智能可穿戴設備、家電控制設備及配件、傳輸設備、數據通信設備、寬帶多媒體設備、電源技術開發、生產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截至目前,該公司已持有中諾通信100%的股權。其良好的信用狀況不影響其償付能力。中諾通信近年來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第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
擔保人: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債權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
債務人:廣東以諾通信有限公司
擔保金額:2000萬元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期間:
1、保證人保證期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三年。
2、銀行承兌匯票、進口開證、擔保期為債權人預付款之日起三年。
3、商業匯票貼現保證人的保證期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
4、應收款保兌業務項下的保證人保證期為債權人履行保兌義務形成的債務人貸款到期日起三年。
5、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延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限自延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6、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宣布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應當自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擔保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款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人自愿承擔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過最大余額的連帶責任擔保。
(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擔保人: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債權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債務人: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
擔保金額:4000萬元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期間:
1、保證期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三年。
2、銀行承兌匯票、進口開證、擔保期為債權人預付款之日起三年。
3、商業匯票貼現保證人的保證期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
4、應收款保兌業務項下的保證人保證期為債權人履行保兌義務形成的債務人貸款到期日起三年。
5、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延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限自延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6、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宣布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應當自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擔保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款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人自愿承擔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過最大余額的連帶責任擔保。
(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頭支行
擔保人: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頭分行
債務人: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
擔保金額:6000萬元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本合同項下擔保的債務分別計算擔保期,債務擔保期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在擔保期內,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對所涉及的主要債權的全部或部分、多個或單個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四)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
擔保人: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受信人: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
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期:綜合信用協議項下各具體信用業務的保證期分別計算,自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受信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三年。因法律規定或者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事件而導致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為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證人同意延長債務的,保證期為延長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者協議項下的債務分期履行的,保證期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擔保范圍:債務本金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和罰息)由受信人在主合同項下償還或支付給受信人、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差旅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和款項(以上合稱為“擔保債務”)。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為以諾通信和中諾通信提供擔保,以支持其業務發展和融資需求。以諾通信為主要業務的手機和其他智能終端產品的制造業務;中諾通信的主要業務是ODM/手機和其他智能終端產品JDM/OEM業務。上述企業日常經營資金需求量大。適當的對外融資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
以諾通信和中諾通信經營穩定,具有償債能力。本擔保主要是為了滿足以諾通信和中諾通信日常生產經營資金的需求,有利于其穩定經營。同時,公司可以有效地監控和管理上述公司的日常運營,及時掌握其信用狀況和績效能力。因此,董事會認為擔保事項的風險一般可控,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會意見
2025年1月3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擔保事項。表決為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36.19億元;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36.19億元,擔保余額為23970.72萬元,分別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177.38%。、除對子公司提供擔保外,117.48%無對外擔保,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1月4日
證券代碼:600203證券簡稱:福日電子公告號:2025-001
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的通知和材料分別于2024年12月30日和12月31日通過微信和電子郵件發送,并于2025年1月3日在福州通信表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楊濤召開。會議應為9名董事和9名董事。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二,董事會會議的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繼續為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申請2000萬元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同意公司繼續為廣東伊諾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2萬元,授信期限為1年。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2)審議通過《關于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深圳分行申請開放金額4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同意公司繼續為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4萬元,授信期限為1年。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三)審議通過《關于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中諾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頭支行申請開放金額6000萬元的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同意公司繼續為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提供60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授信期為1年。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和全資孫公司廣東伊諾通信有限公司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6億元的綜合信用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廣東伊諾通信有限公司同意繼續為深圳中諾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信用期限為1年。同時,廣東伊諾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濤先生、法定代表人石利竹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議案一至議案四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關于為其所屬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公告》(公告號:臨2025-002)。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4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