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35證券簡稱:東南網架公告號:2025-001
債券代碼:127103債券簡稱:東南轉債: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概述
(1)本擔保的基本情況
浙江東南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由于控股子公司東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新材料”)生產經營發展需要,最近與中國光大銀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杭州分行”)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東南新材料和債權人光大銀行杭州分行處理各種融資業務提供擔保,擔保主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1.5萬元。
(2)本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2024年1月18日召開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對外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不超過3.8萬元的擔保額度,其中資產負債率超過70%(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1.6萬元。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申請綜合信貸、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保理、擔保、融資租賃等融資業務;擔保類型包括擔保、抵押、質押等。上述擔保金額可在子(孫)公司之間調整;但是,在調整過程中,只有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才能從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處獲得擔保金額;上述擔保金額包括新擔保和原擔保的延期或續期,實際擔保金額以最終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在上述限額范圍內,公司和子公司因業務需要辦理上述擔保范圍內的業務,無需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另行審議。擔保金額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董事會要求授權公司總經理在預期擔保金額范圍內審批子公司擔保事項和子公司之間擔保金額的調整,并授權公司總經理簽署相關協議和文件。詳見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證券報》和《巨潮信息網》上刊登的具體內容(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對外擔保額度預計公告》(公告號:2023-105)。
2、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2024年11月4日召開的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2024年下屬公司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批準的2024年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基礎上,將20億元(或等值外幣)增加到資產負債率70%以下的擔保對象。具體內容見《證券時報》2024年10月19日發布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關于增加2024年下屬公司擔保額度預期的公告》(公告號:2024-089)。
二、保證進度
公司預計2024年下屬公司擔保總額不超過5.8萬元。本擔保在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金額范圍內。
本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358、376.50萬元的擔保可用額度,公司為東南新材料提供的剩余擔保額度為2萬元。
三、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本擔保涉及的被擔保主體的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東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冊資本:3900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紅十五路1100號
法定代表人:王官軍
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聚酯纖維膜材料、土工布、聚酯工業絲、聚酯切片、POY絲、FDY絲、DTY絲;經營化纖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紡織面料和服裝;經營企業自身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部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承包材料加工,開展“三補”業務;貨運:普通貨運;人工裝卸服務**(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2、與公司的關系:公司直接持有東南新材料97%的股權,間接持有浙江東南鋼鐵有限公司東南新材料3%的股權,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財務狀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4、經查詢,東南新材料不屬于不誠實被執行人。
第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浙江東南網絡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
受信人:東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最高擔保金額:主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1億500萬元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范圍:債務本金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和罰息)應在主合同項下償還或支付給信用人、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差旅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款項。
保證期:主合同項下各具體信貸業務的保證期分別計算,自具體信貸業務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受托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三年。因法律規定或者具體信貸業務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事件而導致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為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證人同意延長債務的,保證期為延長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具體信貸業務合同或者協議項下的債務分期履行的,保證期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會意見
本公司為東南新材料融資提供擔保,以滿足其日常生產經營的資本需求。被擔保人東南新材料是公司合并范圍內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償債能力。其擔保的財務風險在公司可控范圍內。被擔保人的主要資格、信用狀況和外部擔保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一號——主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等有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會審議批準的有效對外擔保金額累計為628500萬元,實際擔保余額為116032.00萬元,占2023年底審計凈資產的18.14%,均為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對合并報表范圍以外的單位提供擔保,也未對累計逾期擔保金額、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和因擔保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特此公告。
浙江東南網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1月2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