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證券時報》 謝忠翔 劉筱攸
近年來,互聯網銀行代銷銀行理財規模快速增長,逐漸引起資產管理行業的關注。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等互聯網銀行代銷理財規模的不斷上升,反映出互聯網渠道在代銷銀行理財產品方面潛力巨大,也反映出理財公司不斷拓寬銷售渠道以獲得規模增長的迫切需求。
互聯網平臺與銀行金融管理之間的“婚姻”并不是一個新的命題。早年,一些銀行試圖在淘寶上銷售金融產品,因為它們不能滿足“親自簽署”的監管要求。新的資產管理規定實施后,《金融公司金融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為非銀行機構的銷售留出了空間。然而,即使政策是“小嘴”,監管仍然嚴格控制銷售資格,只允許銀行和金融公司作為代理,第三方平臺尚未獲得入場券。
互聯網平臺銷售有限的核心矛盾在于風險與便利性的平衡。一是部分金融產品包含的非標準資產是否適合互聯網客戶銷售,行業仍存在疑問;二是銀行金融產品信息披露、投資者教育,與公共基金仍存在差距;最后,投資者對“剛性交易”的慣性預期沒有消失。一旦遇到“凈浪潮”,互聯網平臺就缺乏線下網絡緩沖,客戶投訴和輿論風險可能會急劇擴大。
盡管如此,金融公司仍在強烈呼吁放開互聯網平臺。有人認為,目前銀行金融公司金融產品的投資風格已經被銀行客戶群固化,低風險偏好阻礙了資產配置的多樣化。互聯網平臺的加入有望為金融市場帶來新的活力,促進產品差異化發展,滿足更多投資者的需求。
事實上,大中型銀行金融公司憑借其龐大的母行網點和客戶群體“穩坐釣魚臺”,但也逐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實施外部分銷;由于母公司渠道的不足,中小型機構迫切需要互聯網流量來打開增量空間。一些金融公司的高管直言不諱地表示,互聯網分銷可以“擴大服務觸角”,特別是在接觸年輕客戶方面。
放開互聯網代銷可行嗎?業內普遍認為,信息披露標準化、投資者教育體系化、風險控制機制完善三大前提需要滿足。
一些分析師對此持樂觀態度,認為隨著金融行業監管政策的逐步放松,有望在2025年取消客戶購買高風險金融產品的監管要求,甚至允許銀行金融產品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如果這一措施能夠實施,它可能會為銀行金融公司的發展帶來新的增量空間。
互聯網代銷不是簡單的渠道擴張,而是大財富管理生態重塑的關鍵環節。互聯網代銷的自由化不應停留在數量的突破上,而應以投資者利益為核心,鞏固信息披露和風險防控的基礎。只有這樣,銀行金融管理才能實現與互聯網的高質量發展。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