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決定以通訊開會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調整本基金贖回費率相關事宜,會議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開會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17:00止(投票表決時間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
3、會議通訊表決票的寄達地點:
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
郵政編碼:200121
聯系人:黃娜娜
聯系電話: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長途話費)
傳真:021-50151587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持有人會議審議事項為《關于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議案》(見附件一)。
上述議案的說明請見附件四《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方案說明書》。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2024年11月8日,即該日下午交易時間結束后,在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投票表決。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詳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從相關報紙上剪裁、復印表決票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picfunds.com)下載并打印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或經授權的業務公章(以下合稱“公章”),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權代表在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并提供該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或者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根據本公告第五條的規定授權其他個人或機構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代理投票的,應由受托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條“(三)授權方式”中所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機構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4)以上各項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開戶證明及登記證書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或公證機關的認可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17:00以前(投票表決時間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快遞或郵寄掛號信的方式送達至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
郵政編碼:200121
聯系人:黃娜娜
聯系電話: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長途話費)
投票表決時間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即: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快遞送達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簽收時間為準;以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五、授權
為便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有盡可能多的機會參與本次大會,使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次大會上充分表達其意志,基金份額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還可以授權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投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表決需符合以下規則: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權益登記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額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登記為準。
(二)受托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機構和個人,代為行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的表決權。
(三)授權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僅可通過紙面授權受托人代為行使表決權。授權委托書的樣本請見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剪報、復印或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下載(www.cpicfunds.com)等方式獲取授權委托書樣本。
1、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紙面授權所需提供的文件
(1)個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應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簽署授權委托書原件(參見附件三的樣本),并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復印件。如受托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復印件。如受托人為機構,還需提供該受托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2)機構基金份額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應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參見附件三的樣本)并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該機構公章。如受托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復印件。如受托人為機構,還需提供該受托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應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參見附件三的樣本),并提供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如受托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復印件;如受托人為機構,還需提供受托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以上(1)、(2)項中的公章、業務章、批文、開戶證明及登記證書等,以基金管理人或公證機關的認可為準。
2、授權效力確定規則
(1)如果同一基金份額同時存在多次有效授權的,以時間在最后的一次授權為準。同時多次有效紙面方式授權的,若授權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權表示為準,若授權表示不一致,視為無效授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以非紙面方式進行授權的,為無效授權。
(3)如委托人未在授權委托表示中明確其表決意見的,視為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決權,如委托人在授權委托表示中表達多種表決意見的,視為無效授權。
(4)如委托人既進行了授權,自身又送達了有效表決票,則以自身有效表決票為準。
六、會議召開的條件和決議生效條件
本次會議召開的條件為: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本次會議表決的票數要求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本次議案按一般決議處理,須經前述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七、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于本次通訊會議的表決截止日期(即2024年12月8日)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2、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擁有一票表決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表決票填寫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規定,且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本公告規定的收件人的,為有效表決票。有效表決票按表決意見計入相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2)如表決票上的表決意見未選、多選、字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意愿無法判斷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項符合本公告規定的,視為棄權表決,計入有效表決票,并按“棄權”計入對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3)如表決票上的簽字或蓋章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本公告規定的收件人的,均為無效表決票。無效表決票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4)基金份額持有人重復提交表決票的,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相同,則視為同一表決票,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不相同,則按如下原則處理:
1)送達時間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達的填寫有效的表決票為準,先送達的表決票視為被撤回。
2)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上做出了不同表決意見,計入棄權表決票。
3)送達時間按如下原則確定: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快遞送達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簽收時間為準;以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未達到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能成功召開,則根據《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后、六個月以內就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次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參加,方可召開。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載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做出的各類授權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權,則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說明見屆時發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九、本次大會相關機構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娜娜
聯系電話: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長途話費)
電子郵件: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m
網站:www.cpicfunds.com
2、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關:上海市東方公證處
聯系人:林奇
聯系方式:021-62154848
4、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十、重要提示
1、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提前寄出表決票。
2、基金管理人將在發布本公告后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相關情況做必要說明,請予以留意。
3、上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cpicfunds.com)查閱,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長途話費)咨詢。
4、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期間,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照常進行,投資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相關規定辦理申購贖回。
5、本公告的有關內容由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一:《關于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議案》
附件二:《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委托書》
附件四:《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方案說明書》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關于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議案
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根據市場環境變化,為了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以通訊方式召開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本基金調整贖回費率事宜,具體內容詳見《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方案說明書》(附件四)。
同時,為實施本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方案,提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有關具體事宜,并根據現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方案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對《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進行修改。
具體贖回費率調整方案的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以上議案,請予審議。
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二:
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表決票
附件三:
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日為2024年12月8日的以通訊開會方式召開的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代為全權行使對所有議案的表決權。表決意見以受托人的表決意見為準。前述授權有效期自委托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結束之日止。若本基金二次召集審議相同議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則本授權繼續有效。前述授權有效期至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稱(簽字/蓋章):
委托人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營業執照號等):
受托人姓名/名稱(簽字/蓋章):
受托人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營業執照號等):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后均為有效。
附件四:
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方案說明書
一、重要提示
鑒于目前市場環境的變化,為了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于國聯安睿祺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議案》,并相應修改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本次調整贖回費率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存在無法獲得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二、招募說明書主要修改內容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