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0版)
網下投資者應當于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2024年11月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的注冊工作。
保薦人(主承銷商)已根據《管理辦法》《業務實施細則》《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及《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三、網下初步詢價安排”。只有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及發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后果,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中將其報價設定為無效,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需通過招商證券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在線完成相關信息錄入及核查材料上傳工作。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結束后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并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相關核查文件。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5、本次發行,發行人將進行網下路演推介及網上路演推介。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4年11月7日(T-1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上路演。關于網上路演的具體信息請參閱2024年11月6日(T-2日)刊登的《深圳壹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6、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單位為0.01元;單個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最低申報數量為50萬股,申報數量超過5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且不得超過450萬股。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45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9.21%。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申購數量對應的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保薦人(主承銷商)及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報的《招股意向書》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4年9月30日)資產規模報告中的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應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9日,T-8日)的產品總資產計算孰低值。如申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孰低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剔除相關配售對象報價。
7、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2024年11月7日(T-1日)刊登的《發行公告》中披露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和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名單等信息。
8、每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再參與網上發行。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網上發行和網下申購,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參與戰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將根據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行數量進行調整。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0、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請見本公告“七、網下配售原則及方式”。2024年11月12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11、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本次發行情況、市場溝通情況等,本次發行將不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12、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4年10月31日(T-6日)登載于深交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壹連科技首次公開發行1,633.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4〕1107號)。發行人股票簡稱為“壹連科技”,股票代碼為“301631”,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申購及網上申購。
2、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深交所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系統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3、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及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或有)以及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本次參與跟投主體為招商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投資”)。
4、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標準請見本公告“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5、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發行與承銷過程進行全程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和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新股(以下簡稱“發行新股”)1,633.0000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
(三)網下、網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
1、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為1,633.0000萬股,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6,529.6129萬股,發行股份占本次發行后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01%,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
2、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326.6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其中,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預計認購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數量的10.00%,即163.30萬股,且認購金額不超過11,930萬元;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初始跟投數量為本次發行數量的5.00%,即81.65萬股(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合計認購金額不超過7,000萬元。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根據“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中的原則進行回撥。
3、回撥機制啟動前,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914.5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70%,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391.9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30%。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發行總數量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并將在T+1日公告的《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四)初步詢價時間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為2024年11月5日(T-3日)的9:30-15:00。網下投資者可使用CA證書登錄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定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統一申報,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網下投資者資格
保薦人(主承銷商)已根據《管理辦法》《業務實施細則》《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及《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只有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及發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后果。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中將其設定為無效,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結束后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并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相關核查文件。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聯方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六)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通過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定價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的初步詢價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成長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體安排詳見本公告“四、確定發行價格及有效報價投資者”。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需通過招商證券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在線完成相關信息錄入及核查材料上傳工作。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八)本次發行重要時間安排
1、發行時間安排
注:
1、T日為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若本次發行價格超出《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投資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的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或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且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戰略配售實施跟投;
4、若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
2、路演推介安排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4年11月7日(T-1日)安排網上路演回答投資者的問題,回答內容嚴格界定在《招股意向書》及其他公開資料范圍內,具體信息請參閱2024年11月6日(T-2日)刊登的《網上路演公告》。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4年10月31日(T-6日)至2024年11月4日(T-4日)期間,向符合要求的網下投資者通過現場、電話或視頻的方式進行網下推介,路演推介內容不超出《招股意向書》及其他已公開信息范圍,不對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作出預測。
網下路演推介階段,除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符合要求的網下投資者及見證律師以外的人員不得參與網下路演。保薦人(主承銷商)對面向兩家及兩家以上投資者的路演推介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對網下投資者一對一路演推介的,記錄路演推介的時間、地點、雙方參與人及主要內容等,并存檔備查。本次網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資者發放或變相發放禮品、禮金、禮券等。推介的具體安排如下:
二、戰略配售
(一)本次戰略配售的總體安排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326.6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其中,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預計認購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數量的10.00%,即163.30萬股,且認購金額不超過11,930萬元;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初始跟投數量為本次發行數量的5.00%,即81.65萬股(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合計認購金額不超過7,000萬元。
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根據回撥機制規定的原則回撥至網下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將于2024年11月6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依據網下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后確定。
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情況將在2024年11月12日(T+2日)公布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
(二)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1、投資主體
本次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招商資管壹連科技員工參與創業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
2、參與規模和具體數量
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參與戰略配售的數量為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規模的10%,即不超過163.30萬股,且認購金額不超過11,93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具體名稱:招商資管壹連科技員工參與創業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設立時間:2024年9月25日
備案日期:2024年9月25日
備案編碼:SAPN67
募集資金規模:11,930萬元
認購資金規模:11,930萬元
管理人: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實際支配主體: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支配主體非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
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參與人姓名、職務、認購金額及比例如下:
注:1、合計數與各部分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存在的差異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所募集資金的100%用于參與本次戰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戰略配售的價款;
3、“寧德壹連”全稱為“寧德壹連電子有限公司”,“溧陽壹連”全稱為“溧陽壹連電子有限公司”,均為發行人全資子公司;
4、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的參與人均與公司或其子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合法存續。
5、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募集資金可全部用于參與本次戰略配售,最終認購股數待(T-2日)確定發行價格后確認。
3、參與戰略配售的認購資金來源
根據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參與人提供的出資憑證、銀行流水及訪談記錄,以及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管理人和參與人出具的承諾函,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參與人認購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并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出資資金來源于其自有資金,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符合該資金的投資方向。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參與人認購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并參與本次戰略配售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資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資者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情形。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及參與人與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或其他利益關系人之間不存在輸送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4、發行人董事會關于本次戰略配售的決議
2024年9月5日,發行人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參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戰略配售的議案》,同意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發行上市的戰略配售具體明細。
5、合規性意見
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參與戰略配售的數量為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規模的10%。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為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設立資產管理計劃,具有參與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戰略配售的資格,符合《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及資格標準。
(三)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體
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業務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本次跟投主體為保薦人依法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招商投資。
2、跟投數量
根據《業務實施細則》,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的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招商投資將按照股票發行價格認購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至5%的股票,具體比例根據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規模分檔確定:
(1)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
(2)發行規模10億元以上、不足2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4%,但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
(3)發行規模20億元以上、不足5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3%,但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
(4)發行規模50億元以上的,跟投比例為2%,但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
本次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股份的5%,即816,500股,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最終配售數量與初始配售數量的差額部分回撥至網下發行。具體跟投比例和金額將在2024年11月6日(T-2日)確定發行價格后確定。因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最終跟投與發行價格、實際認購數量與最終實際發行規模相關,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確定發行價格后對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最終實際認購數量進行調整。
若保薦人子公司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本次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承諾不會利用獲配股份取得的股東地位影響發行人正常生產經營,不會在獲配股份限售期內謀求發行人控制權。
(四)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
本次發行中,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選擇系在考慮投資者資質以及市場情況后綜合確定,屬于“與發行人經營業務具有戰略合作關系或長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
2024年11月5日(T-3日)前(含當日),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將向保薦人(主承銷商)足額繳納認購資金。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后根據本次發行定價情況確定各投資者最終配售金額、配售數量并通知戰略配售投資者,如戰略配售投資者獲配金額低于其預繳的金額,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退回差額。
2024年11月7日(T-1日)公布的《發行公告》將披露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名稱、承諾認購的股票數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情況將在2024年11月12日(T+2日)公布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
(五)限售期限
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壹連科技員工戰配資管計劃,其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與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為招商投資,其獲配股票限售期為24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獲配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六)核查情況
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聘請的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已對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選取標準、配售資格及是否存在《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并要求發行人、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就核查事項出具承諾函。相關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見書將于2024年11月7日(T-1日)進行披露。
如招商投資未按《業務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實施跟投,發行人應當中止本次發行,并及時進行披露。中止發行后,在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決定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深交所備案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三、網下初步詢價安排
(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參與本次網下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下轉A12版)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