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浙江藍宇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宇股份”)、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發行人”或“公司”〔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10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110號,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實施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4〕237號,以下簡稱“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有關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的詳細信息,請訪問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請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認購及支付、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2024年12月6日(T日),線下發行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00,在線認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4年12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2、2024年11月29日,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并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線下投資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參與本次初步詢價(T-5日)中午12:00前注冊并提交驗證材料時,請登錄國信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投資者平臺。(ceo.guosen.com.cn)。
3、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線下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對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或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進行線上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線上發行”)。
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以下簡稱“四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發行的戰略配售。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浙江藍宇數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披露戰略配售股票總額、認購數量、發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線下發行對象:指參與線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合格海外投資者和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線下投資者的具體標準見本公告“三、(一)參與線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和條件”。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線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6、初步詢價:2024年12月2日發行初步詢價時間(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在線查詢開始前一個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12月2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查詢。線下投資者在提交定價依據前,應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參與創業板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執行報價決策程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價格變更原因、價格變更范圍的邏輯計算依據,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足和(或)定價決策程序不完整,并將價格變更依據和(或)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備查。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更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0萬股,最小申購數量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700萬股。
線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數上限為700萬股,約占線下發行初始股數的52.63%。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認真合理確定認購價格和認購數量。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原則上,線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總資產和詢價前總資產的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為2024年11月25日(T-9日)產品總資產計算低值。
2024年11月29日,參與藍宇股份線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參與藍宇股份線下詢價(T-5日)中午12:00前通過國信證券投資者平臺通過資產證明材料(ceo.guosen.com.cn)提交保薦人(主承銷商)。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能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離線發行,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離線發行,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線下投資者需要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在線查詢開始前一個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12月2日)T-4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詢價。在線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之前,應執行內部審批流程。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過研究報告的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線下投資者必須如實向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的資產規模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招股說明書上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4年10月31日),并確保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一致,并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配售對象的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等相關文件中的產品總資產金額,并提交給保薦人(主承銷商)。配售對象的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等相關文件中的產品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產品總資產金額原則上為2024年11月25日前第五個交易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一旦線下投資者報價,視為承諾其在國信證券投資者平臺上傳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和填寫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相應的資產規模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如果不一致,后果由線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下轉A11版)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