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4年12月31日,第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以現場通訊的形式召開。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通知所有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徐新峰女士主持。會議應由3名監事和3名監事組成。會議的召集和召開、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的有關議案,以書面記名投票方式作出以下決議:
(一) 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4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本激勵計劃的實施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公告號:2025-003)和《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在指定媒體上披露。
投票結果:同意3票,棄權0票,反對0票。
2025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仍需提交本議案。
?。ǘ?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措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可確保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建立股東與員工之間的利益共享和約束機制。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網站(http://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體披露的《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投票結果:同意3票,棄權0票,反對0票。
2025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仍需提交本議案。
?。ㄈ?審批通過《關于核實公司的關于核實公司的》〈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列入本公司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有《公司法》、《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主要資格,近12個月未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合適人選;近12個月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合適人選;近12個月未因重大違法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止措施;《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要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渠道在公司內部公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宣傳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將在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前5天披露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查意見及其宣傳說明。
投票結果:同意3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5年1月1日
證券簡稱:三未信安 證券代碼:688489 公告編號:2025-003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權激勵: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 股份來源: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未信安”或“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或/和向激勵對象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
● 股權激勵總數及相關目標股票總數: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或“本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為7.4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64%。
1.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長期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天安”)員工的積極性,有效結合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期發展,根據收入和貢獻平等的原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4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以下簡稱《自律監督指南》)等相關法律、行業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勵計劃。
二、股權激勵方式及標的股票來源
(一)股權激勵
本激勵計劃中使用的激勵工具是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二)標的股票來源
本激勵計劃涉及的目標股票來源于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普通股或/以及向激勵對象發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
本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7.4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64%。
截至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涉及的目標股份總額不得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0%。本激勵計劃中任何激勵對象在有效期內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獲得的公司股份總額不得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0%。
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所有權之前,公司應相應調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所有權數量。
四、確定激勵對象的依據、范圍和各自授予的權益數量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1、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自律監督指南》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確定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2、激勵對象確定的職位依據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為子公司江南天安的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股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單獨或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上述激勵對象為子公司江南天安的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符合本激勵計劃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激勵計劃共授予34人,約占公司(含子公司)員工總數的667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5.10%,均為江南天安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干員工。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員工,他們單獨或總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所有激勵對象必須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考核期內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江南天安有聘用或勞動關系。
?。?)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
注:1、上述任何激勵對象通過所有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得的公司累計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在有效期內,公司所有激勵計劃中涉及的目標股份的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時股本總額的20.00%;
2、如果上表中的總值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一致,則為四舍五入造成的。
(4)激勵對象的驗證
1、公司聘請律師對激勵對象的資格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計劃的有關規定發表專業意見。
2、本激勵計劃經董事會批準后,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應當在公司內部公布,宣傳期不少于10天。
3、監事會在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對激勵對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并在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前5天披露核實意見。激勵對象名單調整的,由監事會核實。
(5)在本激勵計劃實施過程中,如果激勵對象發生《管理辦法》和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激勵對象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將被取消,并無效。
五、本激勵計劃的相關時間安排
(一)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
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無效之日起不超過48個月。
(2)本激勵計劃的相關日期和期限
1、授予日
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由董事會確定授予日,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
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批準后60天內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在60天內完成上述工作的,應當及時披露未完成的原因,終止本計劃的實施。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無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不得授予權益的期限不計入60天。
2、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
限制性股票歸屬前,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擔?;騼斶€債務。
限制性股票在滿足相應的所有權條件后,將按照本激勵計劃的所有權安排進行所有權,所有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不得為以下范圍日:
?。?)公司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期前15日起至公告前1日起計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測、業績快報公告前5天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限。
上述“重大事件”是公司應當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披露的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項。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以有關規定為準。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權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息、股份拆除、配股而增加的權益受歸屬條件的限制,歸屬前不得轉讓、質押、抵押、擔?;騼斶€債務。屆時,相應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權益也不得歸屬。
在歸屬期內,符合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由公司辦理;不符合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激勵對象未申請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無效,不得延期。
3、禁售期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激勵對象通過本激勵計劃獲得的公司股票禁止銷售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應當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份,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再次買入公司股份。因此,收入屬于公司,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收入。
?。?)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應符合修訂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和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每股17.71元,即激勵對象滿足歸屬條件后,可以以每股17.71的價格購買從二級市場回購的公司A股或/,并向激勵對象發行公司A股。
(二)確定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不得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額,也不得低于以下價格:
1. 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價格(前1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前1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的50%為每股17.71元;
2. 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120個交易日公司平均股票交易價格的50%(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為每股17.66元。
根據上述定價原則,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17.71元/股。
七、授予和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司應當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反,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沒有發生以下任何情況:
(1)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表達意見的最新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
(2)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表達意見的審計報告,由注冊會計師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上市后最近36個月未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開承諾分配利潤;
(四)法律、法規不得實施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情況:
(1)最近12個月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合適的候選人;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過去12個月內認定為不合適的候選人;
(3)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過去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采取市場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條件
在歸屬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辦理歸屬事宜: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何情況:
(1)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表達意見的最新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
(2)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表達意見的審計報告,由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上市后最近36個月未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開承諾分配利潤;
(四)法律、法規不得實施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情況:
(1)最近12個月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合適的候選人;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過去12個月內認定為不合適的候選人;
(3)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過去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采取市場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發生上述第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取消所有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無效;激勵對象發生上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無效。
3、激勵對象所有權的任職期限要求
激勵對象屬于授予的每批限制性股票前,必須滿足12個月以上連續任職期限的要求。
4、公司業績考核要求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有權評估年度為2025-2026年兩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評估一次。年度績效評估目標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營業收入”指標以江南天安自身審計合并報表中包含的數據為準。
2.上述“凈利潤”指標是指江南天安自行審計的合并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計算依據是消除本激勵計劃評估期內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激勵產生的激勵成本影響后的數值。
3.上述績效考核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績效預測和實質性承諾。
在所有權期內,公司為滿足所有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所有權登記。在所有權期內,江南天安不符合上述績效考核目標的,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所有權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無效。
5、個人績效考核要求個人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按照公司工資和考核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并根據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其所有權比例。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分為A、B、C、D四級,對應個人層面的歸屬比例如下:
激勵對象可以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比例歸屬于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實際可歸屬金額=個人擬歸屬金額×屬于個人層面的比例。
因考核原因,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歸屬或者完全歸屬的,無效,不得遞延至下一年。
如果公司/公司股票因經濟形勢、市場等因素發生變化,繼續實施激勵計劃難以達到激勵目的,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確認,可決定取消或終止本激勵計劃未歸屬的一批/多批限制性股票。
(三)評估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
本激勵計劃的考核體系分為公司級績效考核和個人級績效考核。
公司業績指標是營業收入或凈利潤指標,是衡量經營狀況和市場份額,預測企業未來業務發展趨勢的重要標志。公司為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了具有挑戰性的指標,有利于鼓勵激勵對象努力實現績效評估指標,充分調動激勵對象的工作熱情和熱情,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公司設定的評估目標科學合理,考慮當前經營狀況和未來戰略發展規劃等綜合因素,可以充分調動激勵對象的工作熱情和熱情,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凈利潤指標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企業增長的最終體現,可以樹立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公司設定的評估目標科學合理,考慮了江南天安當前經營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綜合因素,可以充分調動激勵對象的工作熱情和熱情,促進三未信安公司更好的整合。
除了公司層面的績效考核外,公司還在個人層面建立了嚴格的績效考核體系,可以更準確、更全面地評價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激勵對象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的可歸屬條件和具體的可歸屬數量。
綜上所述,本激勵計劃的評估體系是全面、全面和可操作的。一方面,有利于充分調動激勵對象的熱情和創造力,促進公司核心團隊的建設;另一方面,對激勵對象發揮了良好的約束作用,為公司未來的經營戰略和目標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八、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和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激勵計劃,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司董事會應當依法對激勵計劃作出決議。董事會審議激勵計劃時,作為激勵對象的董事或與激勵對象有關的董事應當避免表決。董事會應當在審議通過計劃并履行公告程序后,將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負責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所有權(登記)。
3、監事會應當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是否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意見。
4、公司對本激勵計劃公告前6個月內內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
5、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實施。公司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者其他渠道在公司內部公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宣傳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應當審查激勵對象名單,并充分聽取宣傳意見。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本計劃前5天披露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宣傳說明和審計意見。
6、公司股東大會在投票表決激勵計劃時,獨立董事應當向全體股東征集激勵計劃的委托投票權。股東大會應當對《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股權激勵計劃內容進行表決,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批準,單獨統計并披露除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東的投票情況。
股東大會審議本激勵計劃時,作為激勵對象的股東或與激勵對象有關的股東,應當避免表決。
7、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時,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經股東大會授權后,董事會負責授予和歸屬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程序
1、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后,董事會審議通過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后,公司與激勵對象簽字《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權益之前,董事會應當審議并公布激勵計劃設定的授予條件的成果。監事會應當同時發表明確的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計劃設定的授予條件的成果發表法律意見。
3、公司監事會應當核實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意見。
4、監事會(當激勵對象發生變化時)在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權益與本激勵計劃安排不同時、律師事務所應當同時發表明確意見。
5、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公司應當在60日內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在60天內完成上述工作的,激勵計劃終止實施,董事會應當及時披露未完成的原因,3個月內不得再審議股權激勵計劃(上市公司不得在60天內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歸屬程序
1、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之前,董事會應當審查激勵計劃設定的所有權條件的成就,監事會應當發表明確的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計劃設定的所有權條件的成就發表法律意見。
2、在所有權期內,符合所有權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由公司處理;不符合所有權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激勵對象未申請所有權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所有權,無效,不得延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所有權條件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公告,并披露監事會、律師事務所的意見和有關實施情況。
3、公司統一辦理限制性股票所有權事宜前,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后,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所有權事宜。
九、權益數量及權益價格的調整方法及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歸屬數量的調整方法
如果公司在本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所有權登記前,有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息、股份拆除、配股、減少股份等事項,應相應調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所有權數量。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為股本,股票紅利分配,股份拆除細節
Q=Q0×(1+n)
其中,Q0是調整前授予/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N是每股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票紅利和股票分割的比例(即每股股票轉換、分配或分割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授予/歸屬于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是調整前授予/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P1為股權登記日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比例(即配股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授予/歸屬于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3、縮股
Q=Q0×n
其中:Q0是調整前授予/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n是縮股比例(即1股公司縮股為n股);Q授予/歸屬于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4、派息、增發
限制性股票授予/歸屬的數量不調整,公司發生分紅或增發新股時。
(2)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調整方法
如果公司在本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所有權之前,應相應調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為股本,股票紅利分配,股份拆除細節
P=P0÷(1+n)
其中:P0是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n將每股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票股息和股票拆分的比例;P是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P1為股權登記日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比例(即配股數量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授予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價格。
3、縮股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n為縮股比例;P為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是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V是每股的分紅金額;P是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分紅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5、增發
在新股增發的情況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不予調整。
?。?)調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程序
在上述情況下,公司董事會應當審議通過調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有權數量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有權數量和授予價格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項需要調整的,除董事會審議的有關議案外,必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申請律師就上述調整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勵計劃的規定應當向公司董事會發表專業意見。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公告,并公布律師事務所的意見。
十、會計處理方法及業績影響計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及確定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計量》的規定,公司將根據最新獲得的可歸屬數量變化、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在授予日至歸屬日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修改預期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并根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將當期獲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二)預計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的要求,假設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日期為2025年2月,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7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預計激勵成本將確認為1258.29萬元,并根據本激勵計劃的所有權安排分期攤銷。限制性股票產生的激勵成本攤銷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預期結果并不代表本激勵計劃的最終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不僅與實際授予日有關,還與實際生效和無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有關,并要求股東注意可能的稀釋影響。
2、本激勵計劃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初步預計,激勵計劃的實施將影響公司相關業務業績,但同時,激勵計劃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員工凝聚力、團隊穩定性,有效激發管理團隊的熱情,提高公司的業務效率,提高公司的內部價值。
十一、公司和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爭議解決機制
(一)公司的權利義務
1、公司有權解釋和執行本激勵計劃,并按照本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評估。
2、公司承諾不提供貸款和任何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以獲得相關權益,包括為激勵對象的貸款提供擔保。
3、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本激勵計劃的申報和信息披露義務。
4、根據本激勵計劃和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關規定,公司應積極配合激勵對象按規定辦理所有權事項,以滿足所有權條件。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按自身意愿完成限制性股票所有權登記,給激勵對象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5、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參與本激勵計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費。
6、激勵對象因違法、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秘密、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的,經董事會薪酬考核委員會審議批準,公司可以取消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無效。情節嚴重的,公司也可以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追償公司遭受的損失。
7、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權利義務。
?。?)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勤勉盡責,遵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2、參與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是自有或自籌資金。
3、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所有權前不得轉讓、擔?;蛴糜趦斶€債務。激勵對象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所有權前不享有投票權和表決權,也不參與股息和股息的分配。
4、激勵對象因參與本激勵計劃而獲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國家稅收的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費。
5、激勵對象承諾,如果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而不符合授予或歸屬安排的,激勵對象應在確認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后,將參與本激勵計劃獲得的所有利益返還給公司。
6、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董事會通過授予激勵對象權益的決議后,公司應當與激勵對象簽訂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7、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解決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的糾紛或糾紛的機制
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因執行本激勵計劃和/或雙方簽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或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雙方未能在爭議或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通過上述方式解決,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股權激勵計劃變更終止,公司/激勵對象變更處理
(一)本激勵計劃變更終止的一般程序
1、本激勵計劃的變更程序
(一)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本激勵計劃前擬變更本激勵計劃的,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二)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后變更本激勵計劃的,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不得包括以下情形:
?、賹е绿崆皻w屬的情況;
②降低授予價格的情況(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分配股票紅利、配股等原因導致授予價格降低的情況除外)。
?。?)公司監事會應就變更后的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是否明顯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就變更后的計劃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明顯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專業意見。
2、本激勵計劃的終止程序
?。?)公司計劃在股東大會審議本激勵計劃前終止本激勵計劃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二)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后終止本激勵計劃的,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律師事務所應當就公司終止激勵是否符合本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專業意見。
(二)處理公司/激勵對象的異常
1、處理公司的異常情況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激勵計劃終止實施,所有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無效:
?、僮詴嫀煶鼍叻穸ㄒ庖娀虿荒鼙磉_意見的最新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
②注冊會計師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中發表否定意見或無法表達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未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分配利潤;
?、芊伞⒎ㄒ幉坏脤嵤┕蓹嗉睿?/p>
?、葜袊C監會認定的其他需要終止激勵計劃的情況。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計劃正常實施:
①企業控制權發生變化,但未涉及重大資產重組;
?、诠竞喜⒎至?,公司依然存在。
(三)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本計劃是否作出相應的變更或調整:
①變更公司控制權,觸發重大資產重組;
?、诠竞喜⒎至ⅲ静辉俅嬖?。
?。?)如果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而不符合授予或所有權安排,激勵對象應在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確認有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后返還公司,公司董事會負責收回激勵對象的收入。董事會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和激勵計劃的有關安排收回激勵對象的收入。
2、激勵對象的個人情況發生了變化
?。?)如果激勵對象發生職位變更,但仍在公司或下屬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已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執行。但激勵對象違反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秘密、玩忽職守或玩忽職守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因上述原因終止與激勵對象的勞動關系或就業關系,自情況發生之日起,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無效。離職前,應當繳納限制性股票所屬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2)激勵對象主動申請辭職或因公司裁員、勞動合同或雇傭協議到期而辭職的,自發生之日起,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無效。限制性股票的個人所得稅應當在離職前繳納。
?。?)激勵對象退休后,公司提出繼續聘用邀請并經激勵對象同意的,按照退休前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程序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提出繼續聘用邀請但激勵對象拒絕的,不予處理,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歸屬,無效。離職前,應繳納限制性股票所有權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4)激勵對象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的,應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偌顚ο笠驁绦新殑諉适趧幽芰Χx職的,激勵對象將完全按照喪失勞動能力前激勵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其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再包括在所有權條件中。激勵對象應在離職前支付所屬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并在每次所有權后支付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
?、诩顚ο笪匆驁绦新殑諉适趧幽芰Χx職的,其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無效。離職前,應繳納已歸屬于限制性股票的個人所得稅。
(5)激勵對象死亡,應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偃绻顚ο笠驁绦新殑斩劳?,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將由其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并按照死亡前激勵計劃的程序進行。其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再包括在所有權條件中。繼承人應當在繼承前繳納所屬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并在每次辦理所有權時提前繳納所屬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
?、诩顚ο笪匆驁绦新殑账劳龅?,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無效。所屬限制性股票由其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并依法繳納所屬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
其他未解釋的情況由公司董事會確定,并確定其處理方法。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1日
證券代碼:688489 證券簡稱:三未信安 公告編號:2025-005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5年1月17日,股東大會召開日期
● 股東大會采用的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一、 會議的基本情況
?。ㄒ唬?股東大會的類型和次數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ǘ?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投票方式
?。ㄋ模?現場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2025年1月17日召開日期 14點00分
召開地點:F座13層公司會議室,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1號樓
?。ㄎ澹?網上投票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自2025年1月17日起,網上投票的起止時間:
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當天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東大會當天9日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投票: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收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融資業務、約定回購業務相關賬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投票,應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1號 一 執行規范操作等有關規定。
?。ㄆ撸?涉及股東投票權的公開征集
公司獨立董事趙新燕女士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股東大會擬審議的投票權。征集投票權的時間、方式和程序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體披露的《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號:2025-004)。
二、 會議審議事項
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和投票股東的類型
1、 說明每個提案披露的時間和媒體披露的時間
上述提案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證券日報、中國證券日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2、3。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提案:提案1、2、3。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避免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在線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可以登錄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或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vote.sseinfo.com)投票。如果您首次登錄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互聯網投票平臺的網站說明。
(二)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網上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ㄈ?只有在股東對所有議案進行表決后,才能提交。
四、 出席會議的對象
?。ㄒ唬?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詳見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書面出席會議和表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ǘ?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ㄈ?公司聘請的律師。
?。ㄋ模?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所有股東均有權出席會議,并可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表決。
(一)登記方式
1、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或者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簽字或蓋章)和股東賬戶卡。
2、法定股東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身份證、有效證明和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和股東賬戶卡。
3、異地股東可以在登記截止日期前通過信函或傳真登記。其中,以傳真方式登記的股東應在傳真上注明聯系電話號碼和聯系人,并在出席現場會議時必須攜帶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給公司。
(二)現場登記:2025年1月17日
(3)現場登記地點:F座13層公司會議室,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1號樓
(四)選擇網上投票的股東,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直接參與股東大會投票。
六、 其他事項
會議聯系方式郵箱:ir@sansec.com.cn
電話:010-84925998
聯系人:董事會辦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1號樓融新科技中心F座12-13層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貴公司2025年1月17日召開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代表本單位(或本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有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
客戶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客戶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選擇“反對”或“棄權”意向中的一個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出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
證券代碼:688489 證券簡稱:三未信安 公告編號:2025-001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第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2月31日召開。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了所有董事。會議由董事長張岳公先生主持。會議應由9名董事和9名董事組成。會議的召集和召開、投票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的有關議案,以書面記名投票方式作出以下決議:
?。ㄒ唬?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公告號:2025-003)和《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在指定媒體上披露。
投票結果:同意9票,棄權0票,反對0票。
2025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仍需提交本議案。
?。ǘ?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第二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該議案。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體披露的《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投票結果:同意9票,棄權0票,反對0票。
該提案仍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ㄈ?審議通過了《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9票,棄權0票,反對0票。
2025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仍需提交本議案。
?。ㄋ模?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提請的議案》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號:2025-005)。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1日
證券代碼:688489 證券簡稱:三未信安 公告編號:2025-004
關于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收集委托投票權的起止時間
● 征集人對所有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獨立董事趙新艷女士作為征集人,就公司計劃于2025年1月17日召開的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況、表決意見和理由
?。ㄒ唬?收集人的基本情況
1. 本次征集投票權的征集人為公司現任獨立董事趙新艷女士,其基本情況如下:
1970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海外永久居留權,畢業于北京郵電大學,博士學位,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副教授。自1996年4月起,任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師;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北京三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管理顧問;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三未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自2023年10月起,任三未科技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處罰,不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3. 征集人及其主要直系親屬未就公司股權相關事項達成任何協議或安排;作為公司獨立董事,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及征集事項無任何利益。
(二) 征集人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和理由
收藏家作為公司獨立董事、董事會薪酬和考核委員會召集人,認真審查了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措施,上述事項已經董事會薪酬和考核委員會批準。收藏家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并對公司實施了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已投票,并同意公司董事會將上述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收藏家認為,本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利于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形成公司管理團隊和核心骨干員工的長期激勵機制,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的條件。
二、 股東大會的基本情況
?。ㄒ唬?會議的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5年1月17日 14點00分
2、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網上投票時間
公司股東大會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線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當天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東大會當天9日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投票:15-15:00。
?。ǘ?會議地點
F座13層會議室,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1號樓
?。ㄈ?需要征集委托投票權的議案
股東大會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舉行的具體內容(http://www.sse.com.cn)《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號:2025-005)由指定媒體披露。
三、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對象
截至2025年1月10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并辦理會議登記手續的公司全體股東。
?。ǘ?征集時間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00-12:00,下午14:00-17:00)。
?。ㄈ?征集方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采用公開方式(www.sse.com.cn)并在指定媒體上發布公告,收集委托投票權。
(四)征集程序
1、股東決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應當按照本公告附件確定的格式和內容填寫《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委托書》(以下簡稱《授權委托書》)。
2、向收款人委托的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提交委托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公司證券部簽署的委托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委托投票股東為法定股東的,應當提交法定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法定股東應當由法定代表人逐頁簽字,并加蓋股東單位公章;
(二)委托投票股東為個人股東的,應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原件、股票賬戶卡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由股東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由公證機關公證,并與授權委托書原件一起提交;股東本人或股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不需要公證。
3、委托投票股東按照上述第二點的要求準備相關文件后,委托書及相關文件應按照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送達,收到時間以公司證券部收到時間為準。委托投票股東送達委托書及相關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北京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1號樓融新科技中心F座12-13層
郵編:100012
電話:010-84925998
聯系人:董事會辦公室:
請妥善密封提交的所有文件,注明委托投票股東的聯系電話號碼和聯系人,并在顯著位置注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5)委托投票股東提交文件后,經律師事務所見證的律師審查,所有符合下列條件的授權委托將被確認為有效:
1、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送達指定地點;
2、在征集時間內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
3、股東已按照本公告附件規定的格式填寫并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內容明確,提交相關文件完整有效;
4、股東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的基本情況與股東名單記錄的內容一致;
5、未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征集事項的投票權。股東將征集投票權重復授權給征集人且授權內容不同的,以股東最后一次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不能判斷簽署時間的,以最終收到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不能判斷收到時間順序的,由征集人要求授權委托人以詢問的方式確認。如果授權內容仍不能以這種方式確認,授權委托無效;
6、股東將征集事項的投票權授權給征集人后,股東可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但對征集事項無投票權。
(六)經確認有效授權委托出現下列情形的,征集人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1、股東委托收款人投票權后,在現場會議登記截止日期前書面撤銷收款人的授權委托,收款人認定收款人的授權委托自動無效;
2、股東將投票權委托給收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記并出席會議,并在現場會議登記截止日期前書面撤銷收集人的授權委托的,收集人將認定收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無效;現場會議登記截止日期前未書面撤銷收集人的授權委托的,收集人的委托為唯一有效的授權委托;
3、股東應當在提交的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其對征集事項的投資票指示和“同意”、選擇“反對”或“棄權”中的一項并打√選擇一項以上或者未選擇的,征集人將認定其授權無效。
?。?)由于投票權收集的特殊性,在審查授權委托書時,只對股東根據本公告提交的授權委托書進行正式審查,股東本人或股東授權委托代理人是否簽署或蓋章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或其他文件進行實質性審查。符合本公告形式要求的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確認為有效。
附件: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委托書
特此公告。
收藏家:趙欣艷
2025年1月1日
附件:
三未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委托書
本人/本公司作為客戶確認,在簽署本授權委托書之前,已仔細閱讀了《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并對本次征集投票權等相關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為授權委托人,授權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趙新艷作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2025年三未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按照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對下列會議審議事項行使投票權。
(委托人應當就每一個議案表達授權意見,具體授權應當在相應的格式內“√“以同意、反對或棄權為準,并在相應表格中檢查。對于同一提案,只能選擇其中一項。選擇超過一項或未選擇的,視為授權委托人放棄審議事項的權利票。)
客戶姓名或名稱(簽名或蓋章):
委托股東身份證號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股東持股數:
委托股東證券賬戶:
委托股東聯系方式:
簽署日期:
授權的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