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95證券簡稱:精藝股份公告號:2024-0311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
2、股東大會不涉及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變更。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時間: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日(1)現場會議召開:30。
(2)網上投票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15-9:25、9:30-11:30和13:00至15:00;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至下午15:在任何時間。
2、會議地點:廣東精藝金屬有限公司會議室,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北郊鎮西海工業區
3、會議方式:現場投票與在線投票相結合。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提供在線投票平臺。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黃裕輝董事長。
6、會議的召開、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
76名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78、834、359股,占公司31.4562股的總投票權%。其中:
(1)現場投票的4名股東代表77、503、609股,占公司投票總數的30.9252。%;
(2)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會議網上投票結束后向公司提供的網上投票統計結果,72名股東通過網上投票代表1、330、750股,占公司表決權總數的0.5310%。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73名中小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3、397、659股,占公司總投票權的1.357%。其中:現場投票中小股東1人,代表股份2.066、909股,占公司0.8247股的總表決權%。72名中小股東通過網絡投票,代表1,330,750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310%。
2、廣東盈隆律師事務所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律師出席并見證了股東大會。
三、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提案進行審議和表決,參加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對會議提案進行表決。會議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總表決:
同意78、235、00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2397%;反對591、650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505%;棄權770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未投票)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98%。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2、798、30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82.3599股份%;反對591,65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17.4135股%;棄權770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未投票),占0.2266股總數,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
投票結果: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公司股東大會由廣東盈隆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認為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精藝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盈隆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廣東盈隆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精藝金屬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精藝金屬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9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