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275證券簡稱:萬潤新能公告號:2024-059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5年的日常相關交易,仍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日常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日常關聯交易需要公司的正常業務,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依賴關聯方。
1.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一)執行日常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
1、審議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相關交易的議案》,其他非相關董事于2024年12月14日召開了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公司全體監事同意提交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2、公司獨立董事專項會議審查意見
公司預計2025年日常相關交易屬于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業務交易,滿足公司實際經營發展的需要,遵循開放、公平、公正的原則,定價基于市場公平價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因此,公司所有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將《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相關交易的議案》提交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3、審計委員會的意見
公司預計2025年的日常關聯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其他非關聯方的利益,也不會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根據公司的實際業務需要,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參考市場價格定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相關制度的要求,全體委員一致同意預計2025年的日常關聯交易,并同意將提案提交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二)2025年日常關聯交易的預期金額和類別
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和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對2025年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了預測,具體情況如下:
注1:萬向一、二、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向一、二、三”,山東金海鈦業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海鈦業”,無迪藍潔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迪藍潔”;
注2:“魯北萬潤”是指控股子公司魯北萬潤智能能源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注3:如果本公告中的總值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一致,則為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4:在本公告中,公司與關聯方的預期交易和實際交易金額均為含稅金額。
(三)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的預期和執行情況
二、關聯方的基本情況及關聯關系
(一)關聯人基本情況
1、萬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2、山東金海鈦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3、無迪藍潔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二)關聯人的履約能力
上述關聯方依法存在,經營財務狀況正常,商業信用良好,雙方過去交易能夠正常結算,合同執行良好。因此,上述關聯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沒有履行合同的風險。
三、日常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一)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公司預計,2025年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主要是向關聯方銷售產品,向關聯方購買原材料,接受關聯方提供的勞務。為滿足公司日常經營和生產的需要,所有交易均按照一般市場經營規則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進行,相關交易價格按照公允定價原則進行,并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
(二)簽署關聯交易協議
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公司與關聯方將根據業務發展情況簽訂相應協議。
四、日常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滿足公司業務發展和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在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發展的情況下,與上述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將在一定時期內繼續存在。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遵循協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則,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不會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也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實,保薦機構認為,上述2025年關聯交易金額預計事項已通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已就該提案發表明確意見,關聯董事劉世琦和李菲已避免投票。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會專題會議已就該提案發表審查意見,該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關聯交易預測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特此公告。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275證券簡稱:萬潤新能公告號:2024-060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2月14日在線通信舉行。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通過電子郵件送達所有監事。會議應由4名監事、4名實際監事、董事會秘書高文靜女士出席。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艷紅女士主持。與會監事已了解與討論事項有關的必要信息。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通過投票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全資子公司股權及關聯交易轉讓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將全資子公司深圳萬潤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轉讓給關聯方深圳中渚礦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業務需要,審查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交易價格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經各方協商確定。價格合理公平,相關交易內容合法有效,不損害公司或股東的利益,特別是少數股東的利益。因此,公司全體監事同意通過《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及相關交易的議案》。
投票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及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號:2024-058)。
二、審議通過《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預計2025年日常相關交易屬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業務交易,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的需要,遵循開放、公平、公正的原則,定價基于市場公平價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因此,公司所有監事同意通過《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相關交易的議案》。
投票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號:2024-059)。
特此公告。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證券代碼:68275證券簡稱:萬潤新能公告號:2024-0611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24年12月31日,股東大會召開日期
●股東大會采用的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及次次次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3)投票方式:股東大會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
(4)現場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2024年12月31日14:00
召開地點:湖北省十堰市云陽區茶店鎮邦經路55號會議室一樓(云陽區縱一路與橫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五)網上投票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上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上投票系統
自2024年12月31日起,網上投票的起止時間:
至2024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當天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東大會當天9日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投票:15-15:00。
(6)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融資融券、轉讓融資、約定回購業務賬戶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融資業務、約定回購業務相關賬戶、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一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股東投票權的公開征集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和投票股東的類型
1、說明每個提案披露的時間和媒體披露的時間
上述議案已經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當天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公司計劃在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www.sse.com.cn)發布《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資料》。
2、特別決議:沒有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提案:提案1、議案2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避免投票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1)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在線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可以登錄交易系統投票平臺(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或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vote.sseinfo.com)投票。如果投資者首次登錄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則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詳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2)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只有在表決完所有議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會議的對象
(1)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詳見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書面形式出席會議和表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式
(1)登記時間: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日:00-17:30。
(二)登記辦法
1、自然人股東持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憑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原件等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登記上述相關證件(必須在2024年12月25日16日):不接受電話登記,00前送達、傳真或向公司發送郵件。
(三)登記地點:十堰市云陽經濟開發區天馬大道557號董事會辦公室。
六、其他事項
(1)與會股東應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簽到。
(二)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天馬大道557號,十堰市云陽經濟開發區
聯系電話/傳真:0719-76765686
電子郵件:wanrun@hbwanrun.com
郵政編碼:442500
聯系人:萬潤新能董事會辦公室
特此公告。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貴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其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有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
客戶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客戶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選擇“反對”或“棄權”意向中的一個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出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
證券代碼:68275證券簡稱:萬潤新能公告號:2024-058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資子公司股權及關聯交易轉讓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萬潤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潤礦業”)于2024年12月14日與深圳市中渚礦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深圳市中渚”)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萬潤礦業的股權。深圳市中渚、萬潤礦業向公司承諾,交付完成后,萬潤礦業應優先向公司提供鋰礦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鋰輝石、鋰云母、鹽湖鹵水鋰礦等形式),并在同等商業條件下給予價格優惠;
●湖北萬潤工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潤工貿”)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世琦、李菲分別持有97.95%、2.05%的股權,而萬潤工貿是深圳中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29.97%的合伙份額。公司基于“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深圳中渚為公司關聯方。股權轉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實施無重大法律障礙;
●本次交易已通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會專題會議已就此事發表審查意見。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贊助商”)發布了無異議的核實意見,該事項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目標公司的股權和控制權,可能存在因交付延遲或無法完成完整控制權交付而終止合同的風險。請注意投資風險。
一、關聯交易概述
為優化資產配置,聚焦主營業務,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與萬潤礦業、深圳中渚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與萬潤礦業股東全部權益賬面價值27032.99萬元(母公司財務報表口徑)相比,交易對價溢價4.467.01萬元,溢價率16.52%。經資產基礎法評估,萬潤礦業評估價值28203.76萬元,增值1.170.77萬元,增值率4.33%。
合同各方按約定完成全部交付內容并簽署交付確認書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交付完成日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萬潤礦業的股權,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將發生變化,萬潤礦業及其子公司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公司擬授權管理層處理與股權轉讓有關的所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等必要的法律文件,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相關事項。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和《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由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世琪和李菲分別持有萬潤工貿97.95%、2.05%的股權,萬潤工貿是深圳中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29.97%的合伙份額。公司認定深圳中渚是公司的關聯方,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已獲得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批準。關聯董事劉世琦、李菲回避表決,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專題會議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審查意見。關聯交易金額已達3000多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總資產和市值的1%以上(交易前1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的算術平均值)。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與本次交易對手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相關交易,與不同關聯方之間也沒有相關交易標的類別。
二、關聯人基本情況
(一)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世琦、李菲實際控制的萬潤工貿,是深圳中渚股權交易對手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29.97%的合伙份額。公司認定深圳中渚為公司關聯法人,按照《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第15.1條(15)項規定。
(二)關聯方情況說明
注:深圳市西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市西橋”
(三)履約能力說明
鑒于深圳中渚成立不到一年,公司認為深圳中渚的主要合伙人信譽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中渚及其主要合伙人未被列為不誠實被執行人或其他不誠實情況。
(四)其他關系說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中渚與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沒有其他關系。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標的的的名稱和類別
本次交易的目標是公司持有的萬潤礦業100%股權,屬于《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規定的出售資產。
(二)交易標的公司的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2、股權結構
交易完成前,萬潤礦業的注冊資本和股權結構如下:
3、交易標的產權明確,無抵押、質押等限制轉讓,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妨礙所有權轉讓。
4、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上述主要財務數據已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為萬潤礦業合并報表口徑數據。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
為進行本次交易,公司聘請坤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萬潤礦業股東的全部權益價值進行評估,并出具了《深圳萬潤礦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源評估有限公司擬轉讓股權)〔2024〕865號)。經資產基礎法評估,萬潤礦業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財務報表口徑)資產賬面價值28004.17萬元,負債賬面價值971.18萬元,股東全部權益賬面價值27032.99萬元,28203.76萬元,170.77萬元,增值率4.33%。
交易雙方以上述股東權益價值作為本次交易決策的參考。經雙方友好協商,萬潤礦業100%的股權轉讓價格為31500.00萬元。
本次交易遵循客觀、公平、公正的定價原則,不會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股權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履約安排
(一)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主體
轉讓方: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讓人:深圳市中渚礦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目標公司:深圳萬潤礦業有限公司
2、標的股權及整體交易安排
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公司持有萬潤礦業100%股權,萬潤礦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大寫:3.9.8萬元)(3.98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大寫:3.1億元)(3.1萬元)。
本次交易是公司將萬潤礦業100%股權轉讓給深圳中渚,深圳中渚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對價,并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
3、后續出資義務
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內,標的股權對應的認繳注冊資本金額未實繳部分金額為8800萬元(88000萬元,0000.00元)。
交付后承擔實收義務的主體:深圳中渚負責支付。因此,公司承擔責任的,有權向深圳中渚追償。
4、交易價格和付款方式
(1)交易價格:本合同下標的股權交易對價為人民幣31500.0萬元。
(2)支付方式:交易對價全部以現金(即轉讓價格)支付。
(3)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①第一筆轉讓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深圳中渚向公司支付25%的轉讓價,即人民幣7.875.00萬元;
②第二筆轉讓價格:2025年3月15日前,深圳中渚向公司支付轉讓價格的55%,即人民幣17325.00萬元;公司應在收到深圳中渚第二筆轉讓價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目標公司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但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深圳中渚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③第三筆轉讓價格:自目標公司標的股權工商登記變更完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深圳中渚向公司支付轉讓價格的20%,即人民幣6.3萬元。
5、交貨說明
(1)交割主體:交割義務人為公司和萬潤礦業,交割接收人為深圳中渚。
(2)交付事項:分為“股權登記手續交付+控制權交付”兩個方面,具體交付時間約定如下:
股權登記手續辦理時間:交付義務人應當自收到第二筆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但交付義務人未能完成標的股權的工商變更程序的,交付義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控制權交付時間:交付義務人應在收到第三次股權轉讓價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控制權交付的所有事項(以簽訂本合同約定的交付確認書作為完成控制權交付的標志)。各方按照約定完成交付內容并簽署交付確認書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交付完成日期”。控制權交付未在上述期限內完成的,交付義務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無論是否簽署交付確認書,一旦上述期限屆滿,視為交付義務人已完成交付,該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交付完成日期”。
根據《公司法》,深圳中渚自交付完成之日起成為目標公司股東、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約定享有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
(3)交付后,目標公司鋰礦產品供應優先和價格優惠:深圳中渚、萬潤礦業向公司承諾,交付完成后,目標公司應優先向公司提供鋰礦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鋰輝石、鋰云母、鹽湖鹵水鋰礦等形式),并在相同的商業條件下給予價格優惠。
6、過渡期安排
過渡期為本合同生效日(不含當日)至交付完成日(不含當日)之間的過渡期。公司和萬潤礦業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過渡期義務。對于未明確約定的事項,目標公司應當保持和增加價值,并以勤勉負責的態度進行。
7、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交易對手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義務。
8、其它主要條款
合同還明確規定了股權保值、陳述與擔保、保密義務、爭議解決方案等條款。
9、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簽訂并滿足以下所有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通過深圳中渚合伙人會議決議;
(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決議通過本次交易。
(二)履約安排
交易涉及關聯方向公司支付款項。公司對付款人的支付能力和收回款項作出了適當的合同安排,并在股權轉讓合同中達成了具體協議。經查詢,深圳中渚及其主要合伙人不存在被列為不誠實被執行人或其他不誠實情況,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六、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股權轉讓的目的是進一步優化公司的資產結構,注重公司的主營業務,提高資產經營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體盈利能力和競爭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萬潤礦業及其子公司將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對相關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公司不為萬潤礦業提供擔保或委托其財務管理,萬潤礦業不占用公司資金。
交易公平合理,定價公平,無利益轉移,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主營業務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股權轉讓不損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也不依賴關聯方進行交易。
七、風險警示
本次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目標公司的股權和控制權,可能存在因交付延遲或無法完成完整控制權交付而終止合同的風險。請注意投資風險。
八、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關聯董事劉世琪和李飛回避表決。出席會議的其他非關聯董事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及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其持有的萬潤礦業100%股權以315000萬元轉讓給深圳中渚;同日,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召開,公司全體監事同意通過《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專題會議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審查意見,發起人對此發表了無異議的審查意見,交易仍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審查意見如下:
(一)公司獨立董事專項會議審查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將全資子公司萬潤礦業100%股權轉讓至關聯方深圳中渚,將有助于公司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運營效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的定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專題會議審議通過了股權轉讓,并同意將其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審計委員會意見
公司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股權轉讓有利于公司專注于主營業務,提高公司競爭力,交易價格公平、公平、合理,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股權轉讓及相關交易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符合《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因此,公司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一致同意股權轉讓,并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實,發起人認為,公司轉讓全資子公司萬潤礦業100%股權及相關交易,獨立董事召開專題會議審議并發表同意審查意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此事。相關董事劉世琦、李飛回避表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發起人業務管理辦法》、《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5號——交易及相關交易》等規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股權轉讓符合公司發展計劃,不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發起人對公司的股權轉讓及相關交易無異議。
特此公告。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