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04900902證券簡稱:市北高新市北B股公告號:2024-052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決議案:沒有決議案: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4年11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地點:上海市靜安區江場三路238號109會議室
(三)普通股股東出席會議并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股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開,公司董事總經理馬惠民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投票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長孫中峰先生、董事盧醇先生、獨立董事黃中偉先生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2人,出席2人;
3、公司總經理馬惠民先生、財務總監李偉勇先生出席了會議,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胡申先生未能出席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續聘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累計投票議案表決
1、關于選舉公司第十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3)5%以下股東的表決涉及重大事項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相關說明
無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劉云飛、陳奕睿
2、律師見證結論:
股東大會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資格;股東大會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真實、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6日
●網上公告文件
國浩律師(上海)關于上海市北高新技術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報備文件
2024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