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178證券簡稱:時空科技公告號:2024-058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4年10月15日,北京新時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了《關于收到中標通知書的公告》(公告號:2024-053),確定公司為“泉州市照明升級二期工程(市國有企業城建部分)(東海區2+城東區)”的中標人。
近日,公司與相關方簽訂了《泉州中心城市照明升級二期工程(市國有企業城市建設部分)(東海區2+城東區)采購合同(包2)》(以下簡稱“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內容
甲方1:泉州城市建設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甲方2:泉州市東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3:泉州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時空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標的:泉州市照明升級二期工程(市級國有企業城建部分)(東海區2+城東區)。
注:項目東海區2由甲方2泉州東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城東區由甲方3泉州城市建設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泉州城市建設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建設管理。
2.合同形式:總價合同。
3.合同總價:38、250、678元,其中東海2元13、283、163元,城東24、967、515元。
4.合同費率:88.76%。
5.施工范圍:為深化后通過審查的施工圖紙和其他工程量(如有),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施工內容均屬于合同總價格的承包范圍。
6.交貨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后7天內,乙方應提交貨物供應計劃和施工方案(明確機械和人員),部分主要展示面(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確保2024年12月31日前照明,2025年1月20日前項目整體照明,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效果調試和竣工驗收。免費售后服務期為項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五年。
7.交付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施工并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接受交付。
8.付款方式:
①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提交項目實際完成工作量。經監理單位和甲方審核后,甲方應支付至實際完成工作量60%的工程進度款。乙方完成照明設備安裝并通過竣工驗收后,甲方應支付至實際完成量的60%;
②項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一至五年內,期間每年對項目質量無異議。甲方審核后,甲方每年按保修期內維護管理考核結果支付第三方結算審核后金額的8%。
9.合同生效:甲方1、甲方2、甲方3、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章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簽訂合同對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是公司的主營業務。項目合同的簽訂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不會對合同相關方形成重大依賴。項目合同金額約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8.86%。如果公司能夠順利實施項目合同,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以公司未來披露的定期報告為準。
三、。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本合同明確約定了合同價格、合同工期等內容,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外部宏觀環境變化、突發事故和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合同不能按時或全面履行,公司將及時跟進項目進度,做好后續信息披露,請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泉州市照明升級二期工程(市級國企城建部分)(東海區2+城東區)采購合同(包2)》。
特此公告。
北京新時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21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