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50 證券簡稱:瑞聯新材 公告編號:2025-06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階段:執行階段
●涉及當事人:申請執行人為持股5%以上股東青島開發區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投集團"),被執行人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長劉曉春先生。
●主要執行裁定:將被執行人劉曉春名下證券賬戶中持有的891,840股公司股票強制劃轉至申請執行人開投集團的證券賬戶。
●對公司影響:本次裁定源于開投集團與劉曉春之間的股份轉讓糾紛,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目前該案件尚未實際執行,公司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近日,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開投集團提供的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編號:(2025)魯0211執9186號之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權轉讓糾紛的基本情況及判決結果
2024年12月13日,劉曉春先生向開投集團發送《關于解除股份轉讓相關協議的通知》,表明其不再履行雙方此前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及其補充協議。隨后,開投集團針對此爭議提起訴訟。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相關進展(公告編號:2024-110)。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劉曉春先生轉發的黃島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編號:(2024)魯0211民初41859號),法院就上述股權轉讓糾紛作出一審判決。
具體內容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公告編號:2025-027)。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提起上訴。2025年6月15日,公司收到開投集團轉發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編號:(2025)魯02民終7450號),該判決為二審終審判決。
具體內容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公告編號:2025-056)。
二、執行裁定的具體情況
2025年7月1日,公司收到開投集團提供的黃島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編號:(2025)魯0211執9186號之一)。根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二審判決(編號:(2025)魯02民終7450號),開投集團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黃島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立案,并作出如下裁定:
將被執行人劉曉春名下證券賬戶中的891,840股公司股票強制劃轉至開投集團的證券賬戶。
本裁定自送達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執行裁定源于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糾紛,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也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本案尚未進入實際執行階段,公司將持續跟進案件進展,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7月3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