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02證券簡稱:明普光磁公告號:2024-105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公司2024年擔保總額預計超過上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包括對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子公司的擔保預期。上述擔保主要用于子公司的融資、信貸或業務發展需求,風險相對可控。請注意相關風險。
一、保證情況概述
東莞明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35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33次會議、2024年5月20日召開的2023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為保證子公司業務順利發展,同意公司在2024年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貸款、融資租賃等業務時,為子公司提供不超過11億元的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等。擔保審議金額的有效期為自2023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4年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擔保額度可在已審議子公司范圍內調整使用,不超過年度預期擔保總額。詳見2024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http://www.cninfo.com.cn)《關于預計2024年擔保額度的公告》。
二、對外擔保進展情況
江西明普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明普”)全資子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廣昌縣分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信用期限為一年,公司為上述融資事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擔保是上一期擔保的延續。擔保金額在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金額范圍內,無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后,江西明普不屬于不誠實被執行人。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1、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昌縣支行
2、擔保人:東莞明普光磁有限公司
3、債務人:江西明普電子有限公司
4、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5、擔保范圍:債務人應當在主合同項下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的延遲履行債務利息和延遲履行金、保全保險費、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6、擔保期:自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四、累計對外擔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對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累計擔保金額為58800.67萬元(含本次擔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最新審計凈資產的71.42%。除合并報表外,公司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也不向外部擔保和涉及訴訟的逾期擔保。
五、備查文件:《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東莞明普光磁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31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