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87證券簡稱:維信諾公告號:2024-1500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截至目前,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包括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擔保)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的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請注意投資風險。
一、擔保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和2023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公司2024年為全資子公司維信諾(固安)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維信諾貿易有限公司、汕頭維信諾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霸州云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云谷”)、昆山國家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顯光電”)、昆山工業研究院新型平板顯示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82億元的擔保。擔保金額的有效期為自2023年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巨潮信息網》2024年4月30日及2024年5月23日。(www.cninfo.com.cn)《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2、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度擔保額度內部調整的議案》,同意將公司未使用的年度擔保額度12.5億元調整到固安云谷。調整后,公司為國家展示光電和固安云谷提供的年度擔保額度分別為49.5億元和87.5億元。詳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2024年11月27日。(www.cninfo.com.cn)《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擔保額度內部調整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二、保證進度
由于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全資孫國賢光電最近與中國光大銀行昆山分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簽訂了《綜合信用協議》,向光大銀行申請了2億元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為2024年12月24日至2027年12月23日,公司和固安云谷作為共同擔保人,為上述信用業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分別與光大銀行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本擔保事項不需要在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2023年股東大會和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的擔保金額范圍內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國家顯示光電未被列為不誠實被執行人,其經營、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對國家顯示光電的擔保余額為28.68億元,公司對國家顯示光電的擔保余額為31.68億元(占2024年擔保金額的預期余額為31.68億元),2024年可用擔保金額為17.82億元。
三、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昆山國家顯光電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8305674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4.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龍騰路1號4號樓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冊資本:670元,715.246304萬元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經營范圍:新平板顯示產品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前許可經營、禁止經營的除外;投資管理。(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23年財務數據已審計,2024年第三季度財務數據未審計。
10.國顯光電是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股份的全資孫公司。國顯光電未進行信用評級,不屬于不誠實被執行人。
四、《綜合授信協議》的主要內容
受信人(甲方):昆山國家顯光電有限公司
授信人(乙方):昆山支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條最高信用額度和具體信用額度
1、本協議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高信用額度為2億元。
2、上述最高信用額度為一般貸款,具體信用額度為人民幣2億元。
第二條授信期限
從2024年12月24日到2027年12月23日,最高授信額度的有效使用期為。
具體業務的期限以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為準,但每個具體業務項目下的具體信用額度的開始使用日期不得晚于上述最高信用額度有效使用期的截止日期(含)。
第三條擔保
為了確保本協議下的債權得到清償,保證人維新諾科技有限公司和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分別與乙方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采用以下擔保方式。
第四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最高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為確保昆山國家顯示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受信人”)與受信人簽訂的《綜合信用協議》的履行,保證人愿意向受信人提供最高連帶責任擔保,以保證受信人按時足額償還在《綜合信用協議》項下產生的全部債務。經審查,信用人同意接受擔保人提供的擔保。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擔保人擔保的主要債權是根據《綜合信用協議》與受信人簽訂的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協議下發生的全部債權。在擔保范圍內,擔保的主要債權的最高本金余額為2億元。保證人同意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費用等應付款項。
第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三條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和罰息)由受信人在主合同項下償還或支付給受信人、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差旅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和款項(以上合稱為“擔保債務”)。
第四條保證期
《綜合信用協議》項下各具體信用業務的保證期分別計算,自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受信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三年。因法律規定或者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事件而導致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為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證人同意延長債務的,保證期為延長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具體信用業務合同或者協議項下的債務分期履行的,保證期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第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擔保人和信用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會意見
公司為下屬控股公司提供擔保,有利于拓寬子公司融資渠道,確保公司
可持續穩定發展,屬于子公司的日常經營需要。國顯光電是一家全資孫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100%的股份。雖然國顯光電沒有提供反擔保,但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在公司的有效控制下,風險不會給公司帶來很大的風險,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
七、對外擔保累計數量和逾期擔保累計數量
本次擔保結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傆囝~為1996,749.26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45.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傆囝~為433,698.80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53.29%,對子公司的擔保為1.563,050.46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無訴訟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敗訴而承擔損失。
備查文件八、備查
1.綜合授信協議;
2.《最高保證合同》;
3.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
4.2023年股東大會決議。
5.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387證券簡稱:維信諾公告號:2024-149
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截至目前,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包括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擔保)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的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請注意投資風險。
一、擔保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和2023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公司2024年為全資子公司維信諾(固安)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維信諾貿易有限公司、汕頭維信諾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霸州云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云谷”)、昆山國家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顯光電”)、昆山工業研究院新型平板顯示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82億元的擔保。擔保金額的有效期為自2023年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詳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信息網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23日。(www.cninfo.com.cn)《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2、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度擔保額度內部調整的議案》,同意將公司未使用的年度擔保額度12.5億元調整到固安云谷。調整后,公司為國家展示光電和固安云谷提供的年度擔保額度分別為49.5億元和87.5億元。詳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2024年11月27日。(www.cninfo.com.cn)《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擔保額度內部調整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二、保證進度
近日,公司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合作銀行(以下簡稱“江蘇銀行”)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全資孫公司國家顯示光電在最高擔保合同約定的主要債權發生期間連續簽訂多項業務合同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最高債權本金為1億元。根據后續工作安排,國家顯示光電和江蘇銀行將在上述最高擔保金額內簽訂具體的業務合同。本擔保事項不需要在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2023年股東大會和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的擔保金額內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國家顯示光電未被列為不誠實被執行人,其經營、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對國家顯示光電的擔保余額為28.68億元,公司對國家顯示光電的擔保余額為31.68億元(占2024年擔保金額的預期余額為31.68億元),2024年可用擔保金額為17.82億元。
三、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昆山國家顯光電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8305674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4.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龍騰路1號4號樓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冊資本:670元,715.246304萬元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經營范圍:新平板顯示產品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前許可經營、禁止經營的除外;投資管理。(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23年財務數據已審計,2024年第三季度財務數據未審計。
10.國顯光電是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股份的全資孫公司。國顯光電未進行信用評級,不屬于不誠實被執行人。
四、《最高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債權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為保證債權人與昆山國家顯示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簽訂的本合同第一條主合同下債務的履行,保證人自愿向債權人提供最高連帶責任擔保,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要合同為:債權人與債務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起辦理貸款、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貿易融資、銀行擔保等信貸業務對應的個人信貸業務合同,并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主要債權及確定期限
1、擔保人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向債權人保證,為債權人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為債務人辦理授信業務所發生的全部債權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為本合同項下主要債權的確定期限。
3、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為債務人辦理的信用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匯票承兌、匯票保貼、匯票貼現、信用證、衍生品等。債權人在主債權確定期滿后實際墊款的,也屬于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
四、本合同保證的各項信貸業務的類型、金額、利率、期限以主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最高債權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最高擔保債權金額為:最高債權本金1億元,上述本金對應利息和費用的總和。
第四條保證范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與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本金以及按主合同約定收取的全部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以及債務人應支付的手續費、違約金、賠償金、稅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等)。).
第五條保證期
本合同的保證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包括延期、延期)屆滿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債務分期履行的,每期債務保證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為下屬控股公司提供擔保,有利于拓寬子公司融資渠道,確保公司
可持續穩定發展是子公司的日常經營需要。國家顯示光電是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的全資孫公司。雖然國家顯示光電沒有提供反擔保,但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權,風險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不會給公司帶來巨大風險,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本次擔保結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傆囝~為1996,749.26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45.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433,698.80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53.29%,對子公司的擔保為1.563,050.46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無訴訟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敗訴而承擔損失。
七、備查文件
1.《最高保證合同》;
2.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
3.2023年股東大會決議。
4.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387證券簡稱:維信諾公告號:2024-1488
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
為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截至目前,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包括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擔保)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的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請注意投資風險。
一、擔保概述
1、公司分別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和2023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2024年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等值人民幣182億元的擔保,包括公司為子公司的擔保、子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子公司為公司的擔保和上述復合擔保。擔保額度有效期為2023年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額度可在有效期內回收利用。具體內容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關于2024年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期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2、公司分別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0月31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202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2024年子公司擔保額度預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24年擔保額度從25億元增加到35億元。具體內容見《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2024年10月16日及2024年11月1日(www.cninfo.com.cn)《關于增加2024年子公司擔保額度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的披露。
第二,擔保進展情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云谷”)近日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以下簡稱“江蘇銀行”)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公司將根據后續工作安排與江蘇銀行在上述擔保額度內簽訂具體業務合同。本擔保事項在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2023年股東大會、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4年第五屆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范圍內,無需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該公司未被列為不誠實的執行人,其經營、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擔保前控股子公司擔保余額為17.61億元,擔保后控股子公司擔保余額為21.61億元(2024年擔保余額為21.61億元),2024年擔保余額為13.39億元。
三、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50072548
3.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4.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夏東街658號1801室
5.法定代表人:張德強:
6.總股本:人民幣139,680.9613萬元
7.成立日期:1998年1月7日
8.業務范圍:顯示器和模塊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上述研發和生產僅限于下屬公司)。(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以上財務數據為母公司數據,2023年財務數據已審計,2024年第三季度財務數據未審計。
10.經查詢,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四、《最高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債權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為保證債權人與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簽訂的本合同第一條主合同下債務的履行,保證人自愿向債權人提供最高連帶責任擔保,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要合同為:債權人與債務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起辦理貸款、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貿易融資、銀行擔保等信貸業務對應的個人信貸業務合同,并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主要債權及確定期限
1、擔保人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向債權人保證,為債權人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為債務人辦理授信業務所發生的全部債權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條第一款確定的期限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確定期限。
3、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為債務人辦理的信用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匯票承兌、匯票保貼、匯票貼現、信用證、衍生品等。債權人在主債權確定期滿后實際墊款的,也屬于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擔保的每一項信貸業務的類型、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均以主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最高債權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最高擔保債權金額為:最高債權本金為1億元,上述本金對應利息和費用的總和。
第四條保證范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與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本金以及按主合同約定收取的全部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以及債務人應支付的手續費、違約金、賠償金、稅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等)。).
第五條保證期
本合同的保證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包括延期、延期)屆滿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債務分期履行的,每期債務保證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控股子公司為上市公司提供擔保,可以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的資本需求,有利于業務的順利發展,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審批程序合法,符合有關規定。有利于促進公司的可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不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對外擔保累計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本次擔保結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傆囝~為1996,749.26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45.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傆囝~為433,698.80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53.29%,對子公司的擔保為1.563,050.46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無訴訟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敗訴而承擔損失。
七、備查文件
1.《最高保證合同》;
二、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
3.2023年股東大會決議;
四、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5.202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