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關于深圳市路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子公司南陽暢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陽暢豐”)2024年度業績承諾未實現及原控股股東業績補償事項的詳細情況:
### 一、交易概述
1. **交易背景**:
- 南陽暢豐是公司在2020年通過股權轉讓獲得的子公司。根據《股份轉讓協議》,原控股股東郭秀梅(以下簡稱“郭女士”)承諾南陽暢豐在2024年度實現特定的業績目標。
2. **業績未達標情況**:
- 2024年度,南陽暢豐的實際凈利潤為1,567萬元,低于承諾的2,000萬元。因此,原控股股東需按照協議約定履行補償義務。
3. **補償金額計算**:
- 補償金額=(承諾凈利潤-實際凈利潤)×轉讓股權比例
- 計算得出:(2,000 - 1,567) × 100% = 433萬元
### 二、交易的主要內容
- **補償方式**:
- 郭女士將以現金形式向公司支付433萬元。
### 三、審議程序
1. **獨立董事專門會議**:
- 獨立董事于2025年4月16日召開專門會議,審核并同意了該事項。獨立董事認為補償方案符合協議條款,且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2. **董事會會議**:
-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于2025年4月16日召開,關聯董事朱君冰女士回避表決,其余4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
3. **監事會會議**:
- 同次會議中,公司監事會認為補償款的收取是基于協議規定,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 四、法律意見
- 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已出具法律意見書,確認本次業績補償事項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法律障礙。
### 五、交易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1. **交易目的**:
- 通過收取補償款,維護公司利益,確保股東權益不受侵害。
2. **對公司的影響**:
- 補償款將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支持日常運營和業務發展,預計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積極影響。
### 六、備查文件
1. 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決議。
2. 董事會會議決議。
3. 監事會會議決議。
4.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
**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公司公開披露的內容整理,具體細節請參閱公司發布的正式公告。**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