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推行基于業績比較基準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這一舉措在行業內引發了廣泛討論。
據業內專家分析,該收費模式將從多個層面改變公募基金行業的傳統思維。通過將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的收入與基金的實際表現緊密掛鉤,可以引導行業從追求規模轉向注重投資回報,并促使機構更加關注為投資者創造長期價值。
截至目前,市場上已設立249只采用浮動管理費機制的基金產品(各類份額單獨計算),形成了規模掛鉤型、持有期掛鉤型和業績掛鉤型三大收費模式。其中,占比超過八成的業績掛鉤型基金覆蓋了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QDII、FOF、REITs、貨幣市場型及另類投資基金等多種類別。
例如,部分基金產品規定,在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基準5%的情況下,管理人將對超出部分提取15%作為業績報酬;若低于5%,則不收取額外費用。這種設計體現了"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市場化原則。
浮動管理費的具體收取方式與投資者的持有期直接相關:如果基金在特定期間的表現優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則適用標準費率;表現持平則適用較低費率;顯著超越則提高費率檔次。
業內專家指出,這種收費機制的核心在于"達標多收、未達少收"。通過以業績比較基準為標準來約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可以有效防止基金風格漂移,并激勵管理人提升投研能力,更加注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
根據《方案》規劃,未來一年內將推動行業頭部機構發行符合要求的產品,試行期結束后將進行評估優化,并逐步全面推廣這一模式。專業人士認為,此舉將加速建立差異化的費率機制,促使基金管理人更關注長期價值創造和風險控制能力的提升。
從長遠來看,這一收費模式對投資者也有積極意義。首先,它有助于培養投資者的長期投資理念;其次,通過優化費率設計讓利于長期持有者,鼓勵投資者減少短期非理性操作;最后,還能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信息關注度。隨著市場透明度的提升,投資者將能夠獲得更加全面的產品信息,從而做出更科學的投資決策。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