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發布了《關于部分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以下是該公告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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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39,782,35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86%。
- 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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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況**
1. **解除限售股東及持股比例**:
- 臺州捷勝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及其關聯方。
-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部分自然人股東。
- 外資股東及其他投資者。
2. **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
- 柏強先生:15,529,404股,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3,882,351股(因每年轉讓不超過25%)。
- 臺州捷勝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6,352,938股。
- 王武杰、陶勤躍、章禹等臺州齊鑫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出資人:12,532,400股,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3,750,000股。
3. **限售原因**:
-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王文志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股份。
-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超過25%的股份。
- 外資股東YangSong(宋楊)因不再擔任總經理職務,承諾自離任后6個月內不轉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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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6,210,789股。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45,310,711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5,993,140股(增加40,782,351股)。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40,539,1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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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薦人核查意見**
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對本次解除限售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認為公司部分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符合上市流通條件,且相關股東嚴格履行了其承諾。因此,保薦人對公司本次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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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說明**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存在質押或凍結情況(如肖堅先生的1,650,000股質押)。
- 公司將繼續關注相關股東的股份變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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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風險提示**
投資者應密切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及市場動態,理性投資。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可能對短期內公司股價產生一定影響,建議投資者結合公司整體經營狀況和行業趨勢進行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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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查閱公司發布的《關于部分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2025年4月11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