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
**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以及發展前景,公司擬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注銷減少注冊資本。
### 二、回購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采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 三、回購股份的用途及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
### 四、回購股份的議案內容
1. **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4.38元/股(含),該價格不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將在回購實施期間,綜合公司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若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送股、轉增股本或現金分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2. **回購資金總額**
本次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3. **回購數量**
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44.38元/股的條件下,按照回購金額上限4000萬元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90.13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0476%;按照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45.06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0238%。
具體回購的數量以回購完畢或回購期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若公司在回購期間發生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等事宜,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回購股份數量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相應變化。
4. **回購股份的期限**
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預案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回購實施期間,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擇機進行回購。
5. **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保證本次股份回購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按照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 授權董事會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公司和市場情況決定回購的具體事項;
- 決定聘請相關中介機構;
- 辦理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其他事宜。
###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對公司本次回購股份預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
1.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 回購股份的預案是基于公司價值判斷和未來發展的考慮,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
3.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回購方案具有可行性。
### 六、其他事項
1. **風險提示**
- 股東大會未審議通過的風險:本次回購預案需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存在可能未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風險;
- 市場風險:回購股份期間,股票價格波動可能導致回購數量不及預期的風險。
2. **回購股份的過戶及注銷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自回購完成之日起注銷,并相應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 **通知債權人及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將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后及時通知債權人,并向債權人提供相關資料,就回購股份事宜與其進行協商。
### 七、備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2. 獨立董事關于回購股份預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4月12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