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213證券簡稱:觀想科技公告號:2024-059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四川觀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請終止限制性股東總數為3戶,終止限制性股份總數為48045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0.06%。限售期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
3、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為2024年12月6日(周五)。
一、股份首次公開發行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份: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四川觀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證券監督管理許可證)〔2021〕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批準,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萬股,上市后公司總股本為799.9999萬股,其中,有限銷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599.99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5.00%;流通股2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00%。
(二)上市后股份變動:
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以來,公司股本未因股份增發、回購注銷、股息分配或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而發生變化。
2022年12月6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11、954、399股,見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發布的《四川觀想科技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前解除限售股份和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2022-052)。
二、申請終止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
申請終止股份限制的股東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招股說明書》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中對股份鎖定和減持的承諾如下:
(一)申請終止股份限售的股東魏強承諾:
(1)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為本人實際持有、合法有效,無委托持股、委托投資、信托持股等。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沒有質押、查封等權利限制,也沒有第三方權益或權益糾紛。
(2)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公司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回購該部分股份。
(3)如果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個月內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的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我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將自動延長6個月(如果公司在上述期間發生股息分配、紅股分配、股本轉換、新股分配或其他除息和除權行為,上述收盤價必須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復權)。
(4)上述持股鎖定期(包括延長鎖定期,下同)屆滿后,在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持有公司股份的25%;離職后半年內,我不得轉讓我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任期屆滿后半年內仍應遵守上述限制性規定。
(5)公司股份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應當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交易方式減持,并在減持前三個交易日公告。減持價格(因發行現金紅利、發行股份、轉讓股本、發行新股等原因除權、除息的,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復權)不得低于發行價格。
(6)鎖定期屆滿后擬減持股份的,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減持股份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減持發行人股份的,按照有關要求執行。
(7)如果我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發行人股份,我承諾非法減持發行人股份的收入(以下簡稱“非法減持收入”)屬于發行人。如果我沒有將非法減持收入上交給發行人,發行人有權將與非法減持收入相等的現金分紅金額歸發行人所有。
(8)上述承諾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間繼續有效,不得因職務變更或辭職而放棄履行上述承諾。
(二)公司股東的觀想發展承諾:
(1)本企業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為本企業實際持有、合法有效,無委托持股、委托投資、信托持有等。本企業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沒有任何質押、查封等權利限制,也沒有第三方權益或權益糾紛。
(2)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公司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回購該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格,或者上市后6個月的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格,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6個月(如果公司在上述期間發行股息、發行紅色股票、增加股本、增加新股或配股,上述收盤價必須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復權)。
(4)企業持有的股份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應當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交易方式減持,并在減持前三個交易日公告。減持價格(因發行現金紅利、發行股份、轉換股本、發行新股等原因除權、除息的,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復權)不得低于發行價格。
(5)鎖定期屆滿后,企業擬減持股份的,將遵守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企業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轉讓、減持另有要求的,企業按照有關要求執行。
(6)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發行人股份的,企業承諾非法減持發行人股份所得(以下簡稱“非法減持所得”)歸發行人所有。企業未將非法減持所得上繳發行人的,發行人有權將與非法減持所得相等的金額歸發行人所有。
(三)公司股東重慶科微承諾:
(1)本企業持有的公司股份為本企業實際持有、合法有效,無委托持股、委托投資、信托持有等。本企業持有的公司股份沒有任何質押、查封等權利限制,也沒有第三方權益或權益糾紛。
(2)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公司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回購該部分股份。
(3)企業計劃在鎖定期(包括延長鎖定期)屆滿后減持股份的,應當認真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減持股東的有關規定。
除上述承諾外,申請上市流通的股東沒有其他特別承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請終止股份限制的股東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不存在影響限制股份上市流通的相關承諾。申請終止股份限制的股東不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公司對上述股東無非法擔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為2024年12月6日(周五)。
2、限售股東共3戶,限售股份48045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0.06%。
3、解除股份限售和上市流通的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股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的情況。
四、股本結構變動表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認為,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二號——創業板上市公司標準化經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解除限制數量和上市流通時間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相關規則和股東承諾;截至本驗證意見簽署之日,該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與此次限售股份有關的信息。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終止限售申請表;
3、股本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數據表;
4、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四川觀想科技有限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前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的驗證意見。
特此公告。
四川觀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3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