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5證券簡稱:復潔環保公告號:2024-059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4年11月18日,上海復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黃文軍先生、徐太明先生、孫衛東先生、吳巖先生、李軍女士關于續簽《一致行動協議》的通知。鑒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將于2024年11月18日到期,為確保公司的可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一致的企業經營理念,經過充分溝通協商,雙方續簽了一致行動協議,具體情況如下:
1.續簽《一致行動協議》的背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實際控制人黃文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394、22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48%;徐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295、68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60%;孫衛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31、0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3%;吳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26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2%;李峻女士沒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她是上海中杰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中杰投資”)的執行合伙人。她通過中杰投資持有公司63593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30%。上述一致行動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74%。
2019年11月18日,上述一致行動人簽署了原《一致行動協議》,規定各方應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作出決議時采取一致行動,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8日。鑒于原一致行動協議的有效期即將到期,為了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穩定發展,進一步保證公司控制權的穩定,保證公司重大決策的一致性,提高決策效率,黃文軍先生、徐太明先生、孫衛東先生、吳燕先生、李軍女士和中杰投資決定續簽一致行動協議,雙方有意在續簽協議有效期內5年內繼續就公司經營管理和股東權利行使達成協議。
二、續簽《一致行動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4年11月18日,黃文軍先生、徐太明先生、孫衛東先生、吳巖先生、李軍女士、眾杰在上海楊浦區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合稱“各方”。
(一)一致行動事項
1、各方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間,在行使下列股東權利時,應當采取同樣的行動:
(1)行使股東大會的表決權;
(二)行使股東大會提案權;
(三)行使董事、監事候選人提名權;
(四)其他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
各方在行使公司股東權利時,應當采取一致行動,包括各方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各方通過控制的中潔投資以及未來設立的其他主體(如有)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果各方在公司擔任董事或其任命的人員擔任董事,各方或其任命的董事在行使下列董事權利時應采取一致行動,并表達相同的意思:
(一)行使董事會表決權;
(二)行使董事會提案權;
(三)其他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
(二)一致行動的程序
1、為確保雙方同意,在行使本協議規定的股東或董事權利前,應充分溝通協商,必要時可召開協議行動人會議討論并達成協議。
2、如果各方不能就某些問題達成協議,其他各方應與黃文軍的意見保持一致,以黃文軍的意見作為一致行動,對所有一致行動具有約束力,其他各方不得與黃文軍的意見相反或棄權。
(三)協議的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5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有效期屆滿后,經各方協商一致,可續展。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對各方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生效后,本協議中提到的一致行動關系的相關條款,未經各方同意,不得變更、撤銷或提前終止。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經各方一致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
三、續簽《一致行動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續簽《一致行動協議》后,公司實際控制權未發生變更,實際控制人仍為黃文軍先生、徐太明先生、孫衛東先生、吳燕先生、李軍女士。一致行動協議的續簽有利于穩定公司的控制權,保持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和穩定性,促進上市公司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不存在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
上海復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9日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