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通知,強調對中醫藥領域的科技活動實施全程監管,并將其作為人才評價的重要考量標準。
通知明確指出,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根基。各地、各部門需在中醫藥項目的申報、評審、獎勵評定、成果應用及收益分配等關鍵環節強化誠信管理。同時,將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記錄作為人才選拔培養等方面的重要評估指標。各單位還需結合相關機構發布的預警信息和黑名單,及時進行風險提示和審核把關。
通知要求各科研單位建立完善的研究成果管理制度。科研人員需在發表論文等研究成果前完成自我檢查,并妥善保存原始數據和相關文件記錄。科研團隊和個人在發布研究結果時必須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夸大宣傳或造假。對于重大突破性成果,應先經過學術委員會審核并備案。
通知還強調要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查處力度。要求暢通舉報渠道,重視處理相關問題線索,并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依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對于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由相關部門取消其技術專家資格及其他榮譽稱號。
編輯: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