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范圍進一步拓展,將從省級及以上園區擴大到各類省級以下以工業為主的產業園區、工業項目集聚區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
●在現有的3項評估事項(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基礎上,新增3項區域評估事項(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文物影響評估)
近日,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推動區域評估“一件事”高效辦理的通知》,明確2026年四川新增工業用地全面實現“標準地”供應。
標準地是指在完成區域評估的基礎上,明確固定資產投資、開發強度、畝均稅收等約束性指標后出讓的建設用地,旨在解決工業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評價事項繁雜、審批周期冗長等問題,也是“畝均論英雄”的實現手段之一。
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以來,全省所有省級及以上開發區新增工業用地已全面實現“標準地”供應,已采用“標準地”方式供應工業用地1380宗、11.7萬畝,有效降低企業用地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為企業“拿地即開工”提供保障。
按照《通知》,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范圍進一步拓展,將從省級及以上園區擴大到各類省級以下以工業為主的產業園區、工業項目集聚區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
《通知》明確新納入改革區域的“時間表”和“路線圖”:2024年啟動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有關前期工作,2025年新增工業用地30%以上采取“標準地”供應,2026年全面實現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
《通知》首次逐項制定省級區域評估指南,對評估范圍、職責分工、評估程序、成果編制等進行明確。具體而言,在現有的3項評估事項(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基礎上,新增3項區域評估事項(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文物影響評估)。同時,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將節能評價、交通影響評價等評估工作納入區域評估事項,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通知》還提出持續優化工業用地“標準地”指標體系,各地可適時更新工業用地“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體系,通過持續健全“3+X”指標體系(即畝均固投、畝均稅收、容積率+地方特色性指標),提升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川日報全媒體據權威消息了解 王若曄)
編輯:金杜